1、我校在校学生享受医保待遇与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一样的。时间为入学年度的9月1日到毕业年度8月31日(医疗保险年度指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结束学校生活后医保关系自行终止。
2、本校学生在石家庄市区办理住院,直接持社会推荐卡办理住院,出院直接结算。如果没有社保卡的同学,可办理社保卡临时卡,持临时卡办理住院,出院直接结算。
3、学生因意外受伤需就医报销的,在就诊之前由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给医保中心意外受伤报销办公室打电话备案,备案电话:0311——83865095。
4、学生休学、寒暑假及法定假期、教学实习期间在非参保地住院就医的,按照异地住院报销流程报销,并在7个工作日内报所在学校。诊治终结后三个月内,凭有关材料,通过所在学校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5、住院转院报销方式:首先让原就诊医院给学生开具《石家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院审批表》,然后家长拿着转院审批表,学生社保卡,学生身份证到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备案。在外地的转入医院先自费,结算后把所有票据收集好,拿到石家庄报销。
报销需要提供材料:1、备案过的转院审批表和石家庄医保中心医审科开的转院介绍信+转入医院的回执 2、入院诊断证明和报告原件;3、出院诊断报告原件;4、医院专用费用发票原件;5、医院住院费用清单原件,6、住院当地医疗机构盖章的全套病历案页(含医嘱页);7、住院及转院情况说明(写明为何住院和为何转院); 8、身份证复印件。
2018年秋季招生咨询电话:0311-85355004、15303113838、15130620404。
3、学生因意外受伤需就医报销的,在就诊之前由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给医保中心意外受伤报销办公室打电话备案,备案电话:0311——83865095。
4、学生休学、寒暑假及法定假期、教学实习期间在非参保地住院就医的,按照异地住院报销流程报销,并在7个工作日内报所在学校。诊治终结后三个月内,凭有关材料,通过所在学校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5、住院转院报销方式:首先让原就诊医院给学生开具《石家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院审批表》,然后家长拿着转院审批表,学生社保卡,学生身份证到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备案。在外地的转入医院先自费,结算后把所有票据收集好,拿到石家庄报销。
报销需要提供材料:1、备案过的转院审批表和石家庄医保中心医审科开的转院介绍信+转入医院的回执 2、入院诊断证明和报告原件;3、出院诊断报告原件;4、医院专用费用发票原件;5、医院住院费用清单原件,6、住院当地医疗机构盖章的全套病历案页(含医嘱页);7、住院及转院情况说明(写明为何住院和为何转院); 8、身份证复印件。
2018年秋季招生咨询电话:0311-85355004、15303113838、15130620404。